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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吓到老人摔倒,没咬人也要赔吗
发布时间:2026-10-25

老洛在小区里遛狗,狗狗突然朝一位路过的老人狂叫扑跳,虽然没有咬到,却把老人吓得往后一退,摔倒骨折了。老人家属找老洛索赔,老洛觉得自己又没咬人。

《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动物致害并不以咬伤为限。老洛的狗扑跳狂叫吓倒老人,与老人受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老洛作为饲养人,依法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不能以未咬到人为由免责。

建议老洛积极承担救助和赔偿责任,保留老人就医记录,协商合理赔偿,同时规范遛狗拴绳,佩戴嘴套,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故,妥善化解纠纷。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动物致害,人身损害等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