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陈通过微信转给朋友一笔钱,当时没让朋友写借条。如今朋友赖账不还,还说那是老陈自己愿意给的。老陈很着急,这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钱到底还能不能要回来。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老陈虽然没有借条,但有转账记录,可以依法以民间借贷纠纷提起诉讼。如果朋友主张转账是其他用途,应当由朋友举证证明。老陈可以结合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主张返还借款。
建议老陈保留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和催款记录,收集能够证明借款合意的证据,先与朋友协商,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返还借款本金,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民间借贷,转账凭证等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