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热线:13983626801

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文集 > 法律随笔 >
好意同乘出事故,司机要赔偿吗
发布时间:2026-09-15

老陈好心让同事搭顺风车,结果路上出了事故,同事受了伤,反过来要求老陈赔偿。老陈很委屈,自己好意让人搭车,出了事故,难道还要自己全额赔偿吗。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老陈好意让同事无偿搭车,属于好意同乘。发生事故属于老陈一方责任的,依法应当减轻老陈的赔偿责任,但如果老陈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则不适用减轻规则。老陈需要结合事故责任和自身过错判断。

建议老陈保留事故认定书和行车记录,梳理自己在事故中的过错程度,依法主张好意同乘的减轻责任,与搭乘人妥善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确定赔偿金额。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好意同乘,交通事故赔偿等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