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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没缴社保,工伤待遇由谁承担
发布时间:2026-09-15

老陈在渝北区一家工厂上班,单位一直没给他缴工伤保险。结果老陈在工作中受了伤,认定为工伤后,却没人给他报销医疗费和发放待遇。老陈很无助,这单位没缴社保,工伤待遇到底该找谁。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老陈发生工伤后,依法应当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和标准支付相关费用。单位不能以未缴保险为由推脱,否则老陈可以依法追究单位的责任。

建议老陈保留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票据和工资记录,梳理单位未缴社保的证据,先与单位协商支付工伤待遇,协商不成的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必要时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工伤待遇。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未缴社保,工伤待遇等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