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大爷在某电商平台看到一款“百年传承秘方”,号称能根治风湿。包装精致,评价全是五星好评,还配了“老中医”视频。他花六百多买了一个疗程,吃了半个月不仅没好转,胃还开始不舒服。儿子拿药盒一看——没有国药准字,只有“食健字”。
这不是药,是保健品。更糟的是,有的连保健品批号都没有,就是三无产品。
《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须取得“国药准字”批准文号才能生产销售,没有批准文号的按假药论处。第144条明确:生产假药、劣药或明知假劣药仍销售的,受害人除请求赔偿损失外,还可请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电子商务法》第38条规定,平台知道或应当知道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有问题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也就是说:买到假药,你能主张“十倍赔偿”最低一千元,平台知情不处理也要担责。
怎么辨别?看包装批准文号——药品是“国药准字+字母+8位数字”,保健品是“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完全不同的类别。连批号都没有的,直接别买。
万一中招了:马上停药就医;保留药品包装和购买记录;打12315投诉,同时向药监部门举报(12331);身体受损的及时委托药品安全律师维权。
健康的事,不能省钱也不能省心。网上“神药”宣传越夸张,通常越不可信。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具体法律建议。如遇假药维权、网购药品安全等法律问题,建议咨询重庆两江新区专业律师。
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