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刘在人行道上正常行走,一个外卖骑手骑着电动车从身后飞速驶过,把他撞倒在地。脚踝扭伤,手机屏幕也碎了。小刘找到平台,对方说:“骑手不是我们的员工,是外包公司的,你找外包公司去。”
骑手撞了人,平台一句“外包的”就能撇清关系吗?法律上没这么简单。
《民法典》第1191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现实中很多平台用的是“众包”或“劳务外包”模式,骑手跟平台之间没有正式劳动合同。但司法实践中,法院并不会只看合同名称。如果平台对骑手实行实质性管理——统一着装、统一接单系统、统一定价、统一奖惩——法院很可能认定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平台应当承担责任。
退一步说,即使骑手是外包公司的员工,外包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也要赔偿。如果平台选任外包公司时有过错(选了没资质没保险的公司),平台也可能承担补充责任。
被骑手撞伤后该怎么办?第一,立即报警,让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这是定责的核心证据。第二,记住骑手工号和平台名称,拍照保存现场。第三,及时就医并保留病历和费用票据。第四,如果平台和外包公司互相推诿,可同时将他们列为被告起诉。
骑手们风里来雨里去确实辛苦,但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出了事,该谁赔就谁赔。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具体法律建议。如遇外卖骑手撞人、交通事故纠纷等法律问题,建议咨询重庆两江新区专业律师。
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