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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没看清那行小字,霸王条款到底能不能推翻
发布时间:2026-07-27

签合同没看清那行小字,霸王条款到底能不能推翻

孙先生在某健身房办了一张年卡,用了三个月因为工作调动需要退卡。健身房指着合同末尾一行小字说:"本卡一经售出概不退换"。孙先生感觉被坑了,但又确实签了字。这种条款,法律认不认?

这种"概不退换"的条款,在法律上被称为格式条款中的不公平条款,也就是俗称的"霸王条款"。《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更进一步,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了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一经售出概不退换"这种条款,正是典型的"排除对方主要权利",通常会被认定无效。

消费者遇到霸王条款,可以先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如果协商无果,可以通过诉讼主张该条款无效、要求商家承担相应责任。在这类案件中,格式条款的效力认定通常对消费者有利,但举证和诉讼程序仍然需要专业指导。

签合同的时候多看一眼那行小字,比出了问题再去找律师要省事。但真的被霸王条款坑了,也别觉得签了字就只能认栽,法律站在你这边。

免责声明:本文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如需法律帮助,请咨询专业律师。

案例说明:本文案例为基于常见纠纷类型改编的示例,非真实个案,如有雷同纯属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