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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了一批"品牌货"结果是盗版,被查处了商家要赔吗?
发布时间:2026-07-25

老陈开了个小百货店,从批发市场进了一批"品牌"运动鞋,进货价六十,卖一百二。结果没卖几天,市场监管部门上门查处——全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老陈直喊冤:"我也不知道是假的啊,我也是受害者!" 不知情卖假货,法律上怎么认定? 这里涉及知识产权法中的重要概念——"合法来源抗辩"。商标法第64条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权商品,能证明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著作权法第59条也规定,复制品的发行者不能证明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三个关键词:不知情、合法取得、说明上家,缺一不可。"不知情"不是一句"不知道"就行的,法院会综合进货价格、交易习惯、经营规模等因素判断。如果你进的"品牌鞋"价格低得离谱,理应起疑,那"不知情"可能不成立。"合法取得"要求有正规进货凭证、合同、转账记录。"说明上家"要求把供货方交代清楚。 对商家来说,保护自己的最好方式不是事后喊冤,而是进货留凭证。正规发票、供货合同、转账记录、对方营业执照复印件——这些东西平时不起眼,一旦出事就是"救命稻草"。 在重庆经营的商家遇到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建议尽早联系重庆两江新区专业律师,评估是否具备合法来源抗辩条件。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遇具体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