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随笔
老顾在公司干了三年,几乎每年都没休过年假,公司也从来不提这事。离职的时候老顾才想起,这些年没休的年假,是不是该给点补偿?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老顾没有休的年假,依法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但要注意,年休假工资报酬的主张有期限限制,超过法定时效的部分可能难以获得支持。
建议老顾整理工作年限,考勤记录等证据,向公司主张应休未休年假的工资报酬。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年休假,劳动报酬等争议,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