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随笔
老鲁的父亲被推销员忽悠,花几万块买了一大堆所谓包治百病的保健品,结果毫无效果,老人懊悔不已。老鲁想帮父亲把钱要回来,却不知从何下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民法典》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的,可以请求撤销合同。
商家夸大保健品功效,虚构疗效,构成欺诈。老鲁可以依法主张撤销合同,追回款项,并可主张相应赔偿,不能因为老人已经付款就自认倒霉。
建议老鲁收集购买凭证,宣传材料和老父亲被忽悠的证据,先与商家协商退款,协商不成的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依法起诉,必要时咨询律师。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保健品欺诈,消费维权等问题,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