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随笔
老包的父亲年事已高,后来患了重病,神志时好时坏。在他神志不清的时候,有人哄着他写了一份遗嘱,把财产给了照顾他的人。老包怀疑这份遗嘱有问题。
《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应当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若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遗嘱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该遗嘱依法无效。老包若能证明父亲立遗嘱时神志不清,可以主张该遗嘱无效。
建议老包收集父亲立遗嘱时健康状况,医疗记录和当时精神状态的证据,必要时申请司法鉴定,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依法起诉,主张遗嘱无效并依法定继承处理。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遗嘱效力,行为能力等问题,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